历经十年持续推进,我国电力行业已实现从计划生产向市场化运作的全面转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截至2025年底,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长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从不足15%跃升至64%,除保障性供电和自发自用部分外,其余电量全部通过市场机制配置。
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发电侧方面,煤电企业全部入市,新能源装机中近六成参与交易,水电、气电和核电的入市比例分别达到四成、近半数。用户侧实现工商业用户全覆盖,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109万户,较2015年增长22倍。市场生态持续完善,催生出5000余家售电公司和近50万名电力交易从业人员。
电力资源跨区域配置能力显著增强。跨省跨区交易规模从2015年的不足0.1万亿千瓦时扩大至2025年的1.6万亿千瓦时,增长超15倍。市场交易品类实现全覆盖,包括电量、辅助服务、容量等在内的全品类交易体系基本建立。价格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形成"随行就市、有涨有跌"的市场化定价模式,有效反映了电力供需关系和成本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