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正式颁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并宣布即刻生效。这一新规被视为对基金行业薪酬体系的重大改革,标志着监管层对行业长期存在的“旱涝保收”现象采取更强有力的干预措施。
新规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在于对基金经理薪酬实施“升降”量化机制。根据指引,若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连续三年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10%且利润为负,其绩效薪酬必须较上年度下降至少30%;即使利润为正但业绩仍低于基准,薪酬同样需要下调。相反,只有当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利润为正时,薪酬方可合理提升。这种双向调节机制首次将薪酬与实际业绩深度绑定,改变了以往“规模决定收入”的行业惯例。
数据显示,新规可能影响相当比例的基金经理。以主动权益基金为例,截至2026年4月,成立满三年的3832只产品中,有1095只近三年业绩落后基准超10%,占比达28.58%。历史数据显示,这一比例随市场环境波动显著,2024年底曾高达34%,而在2020年、2021年则不足4%。不过,新规未对考核期内更换基金经理或业绩基准等特殊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执行细节仍需观察。
销售端考核体系同样迎来颠覆性变革。新规要求,基金公司高管及核心销售人员的考核中,投资者盈亏指标权重不得低于50%。这一调整旨在遏制“重销售、轻服务”的行业倾向,推动销售人员从单纯追求规模转向关注投资者实际收益。同时,薪酬分配结构向一线员工倾斜,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人均水平,以缩小内部差距。
在利益绑定机制上,新规进一步强化了高管和基金经理的资金跟投要求。基金公司高管需将至少30%的绩效薪酬购买本公司公募基金,其中权益类占比不低于60%;基金经理的跟投比例则提高至40%,且所投基金持有期不得少于一年。股东分红机制也受到约束:若公司旗下产品连续三年业绩不佳、投资者亏损严重,需适当降低分红频率和比例。
行业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将重塑基金行业生态。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指出,薪酬与业绩的强关联可能促使部分基金经理调整职业规划,但长期来看,这将引导行业回归“受托人责任”本质。华夏基金策略分析师匡月晴则认为,新规将迫使基金经理更重视安全边际和基准跟踪,减少对高风险品种的过度配置,从而抑制短期投机行为。
随着新规落地,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逻辑预计将发生深刻变化。匡月晴分析称,薪酬机制改革将推动基金经理从“相对排名”转向“绝对收益”思维,强化长期价值投资理念。这种转变不仅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任度,也可能推动行业整体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