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资本市场制度优化与民营经济发展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资本市场在独立董事制度、交易机制设计以及商自然人破产制度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亟需通过系统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针对独立董事制度,田轩表示,现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虽已实施近三年,但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权责失衡、选任机制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康美药业案引发的独董责任争议,暴露出履职风险与保障不匹配、行业生态建设滞后等深层次矛盾。他建议由证监会指导设立全国性独立董事协会,构建"监管+自律"双重保障体系。该协会作为非营利性行业组织,理事会中独董代表占比不低于50%,并设立专业委员会提升管理专业性,通过与监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惩戒协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理格局。
在交易机制改革方面,田轩提出分阶段延长A股交易时长的方案。他指出,当前A股每日4小时交易时长已难以满足5400余家上市公司的交易需求,非交易时段过长加剧了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建议第一阶段将下午闭市时间延后至16点,与港股同步并衔接欧洲市场;第二阶段进一步延长上午交易至12点,使总时长达到5.5小时。长远来看,可考虑将开市时间提前至9点,实现与新加坡等亚太主要交易所6小时交易时段的重叠。配套措施方面,他强调需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券商升级数字化服务系统,通过智能化工具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对冲交易时间调整带来的潜在成本。
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田轩特别关注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缺失问题。他解释称,现行《公司法》未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等商自然人设立专门破产条款,导致经营失败者因缺乏合法债务豁免机制而长期陷入困境,抑制了创新创业热情。基于深圳等地的试点经验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成果,他建议在《公司法》中增设商自然人破产专章,明确"诚实而不幸"经营者的债务豁免路径,同时建立恶意逃债行为追责机制。适用主体应限定为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自然人,通过合理免责制度破除创业者后顾之忧,形成宽容失败与严惩失信并重的制度导向。

